连山区金璟家园居住小区(三期)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
项目名称 连山区金璟家园居住小区(三期)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 设计单位 名 称 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 资质证号 【建】城规甲级 编第(141055) 规划项目性质 二类居住用地 总用地面积 63399.55平方米 规 划 项 目 主 要 技 术 经 济 指 标 审 定 要 点 总建筑面积 155754.6平方米 地上面积 137045.73平方米 地下面积 18699.57平方米 其他建筑面积 规 划 要 求 规 划 设 计 备 注 容积率 不超过3.0 2.115 绿地率 不小于30% 32.17% 建筑密度 不超过30% 28.23% 建筑高度 不超过100米 最高17层(不超过51米) 公建配套 审定意见: 同意规划(设计号1519G)确定的用地范围、规模及调整后的用地结构、布局形式、开发强度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。这一地块要高水平进行环境景观设计、高标准地进行开发建设,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。
科 长: 分管局长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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